最后我挑中了一枚金属雕花的钮扣,扣面打开,底下有小拇指指甲盖那么大的一层空间,可以用来存放骨灰。

        我回家以后,把这粒装着老伍的钮扣一针一线地缝在了衬衣上,从上往下数第二个钮扣的位置,据说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一边缝,我一边感慨。我把他从10斤不到的小婴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拉扯到一米八五的大个子,岁月轮转,最终变成手里这枚不到10克的钮扣。

        我可得缝得牢靠一点,不能让它掉了。

        然而第二天我就意识到,骨灰纪念品的本意是让人供起来纪念,而不是让人日常使用。比如这个骨灰钮扣吧,它不能进水……也就是说,每次洗衣服之前都要把它拆下来。

        洗完衣服,晾干,再把它缝上去。

        早知道还是做一副麻将算了,丢一个也不心疼。

        我只得花了很多的时间,把钉死了的钮扣拆了下来。想了一想,找了个信封装起来,写上“2035.6.25”,郑重地放进了我的百宝箱里。

        我这个“百宝箱”很久才会打开一次,久到我经常忘记里面的东西有些什么来历。比如一只笔尖变形的钢笔,一把不知道用来开哪扇门的黄铜钥匙,一方已经洗得发脆的棉手帕……

        我完全不记得这些看起来是破烂的玩意儿是怎么来的。每件东西上面都标注了一个日期,意味着在那段时间内,这件东西对我而言有很重要的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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