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状态两人自己也说不清,好像亲昵,却又客气。

        陈金默隔一阵子会来找他,会体贴地做爱,喊他小盛,黏糊糊地抱着他睡去,第二天悄悄吻他然后轻手轻脚起来给他做早饭。

        高启盛隔一阵子也会想他,他来了之后就缠在他身上叫他默哥,用坦荡鲜活的眼睛看他,第二天早上在他做饭的时候绕到他身边讨一个吻。

        但也好像总是生疏。

        就像他看他的眼神总有胆怯和羞郝,或者像他搂住他腰的手臂总有犹疑的颤抖。

        每次陈金默低头吻他,睁眼之际都会看见他睫毛颤的像蝴蝶,不敢看他。惹得陈金默小腹一团火,可他也不敢碰他,就只能头抵着头相对的睫毛一起颤,直到其中一个不知所措地退半步,用些要做饭或者要洗澡之类的借口让狂热的心跳平息一点。

        二十五岁。三十三岁。

        迟到了十年的感情,似乎要谈也要从十年前开始续上。

        十年里错过的误解的好像也只能用极致的小心翼翼来弥补,所以很有默契地,没有谈论过以后,没有过问彼此的生活,没有无休无止的缠绵。

        高启盛想起小时候和小兰走在放学的路上,看到路边开的小花。他摘下来送给妹妹,可是没在手里捏多久花就蔫了,后来小兰哭了好久。所以他想他和陈金默这样就很好。即使陈金默有女儿不能经常来,即使有时见了面也只能分享一些甚至都不会交换舌尖而只落在唇间摩擦的吻,可是那样也很好,也足够让被吻的人红透了耳尖,失控的心跳可以让脸颊滚烫上半天。

        陈金默从小盛眼里看见过对更多的渴望,也曾几次差点说出要理清他们之间关系的话,可总是最后关头收住,因为就现在这样也很好。经历过只能隔着一扇小窗思念小盛的六年,现在能偶尔来给小盛做一顿饭,给他唇上蜻蜓点水的一个吻,就已经足够。小心翼翼不敢碰触好像是他唯一会的爱小盛的方式,十年里被腐蚀出来的鸿沟太大,所以他看着在怀里熟睡的小盛,能牵着他一小步一小步慢慢走,就已经很好。

        毕竟小孩拽着他的衣袖讨一个吻的时候笑得实在明艳,他叫小孩起床时的怀抱也实在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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