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就喜欢喝酒。”方寸躺在病床上看着他笑:“哥,难道你希望我像你一样,二十多年来连一口汽水都不敢喝吗?”
只有方寸知道,他其实很爱吃甜的,他曾经最喜欢的就是校门口便利店里两块钱一大瓶的廉价汽水。
但这种东西不仅有损健康,而且也不符合他的身份,传出去就会丢了方家的脸面,邓明月是绝对不允许他买的。
方寸以前就经常偷偷将汽水藏起来,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把他拉到没人的转角,然后调皮地催他快点喝。
那时他们就躲在小巷里,你一口我一口地把汽水喝完,被气泡呛得直拍胸膛,然后看着彼此的脸傻笑。
后来方寸就被送进那所医院了,这种提心吊胆又快乐无比的日子再也没有了。
现在,寸寸也要离开他了。
一切都不会好转,但如果能够短暂地逃避痛苦,对方予深来讲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施舍。
他打开酒塞,省去那些繁琐步骤,自暴自弃似的拿起酒瓶就往喉咙里灌。
像眼泪一样酸涩又苦楚的液体在胃里燃烧,葡萄酒的深红色渐渐染上他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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