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前特勤,他知道把烈酒直接倒进伤口只会破坏组织细胞。他熟练地用生理食盐水冲洗掉翻开皮肉里的血污,接着用优碘在伤口周围俐落地画圈消毒。

        他从急救包里拆出一根带线的医疗用无菌弯针,然後将一块乾净的毛巾咬在嘴里,低头看着自己的腹部。

        深呼吸。

        针尖刺破皮肤的瞬间,他的腹部肌肉本能地剧烈抽搐了一下。林宇强忍着撕裂般的剧痛,手指稳健地穿针引线,将翻起的皮肉强行拉拢。一针、两针……每一回拉扯尼龙缝线,都伴随着额头上疯狂涌出的冷汗。

        打结,剪断线头,贴上防水敷料。林宇吐掉嘴里快被咬破的毛巾,再次抓起高粱猛灌了一大口。火热的酒气混合着残留的痛楚,让他原本有些因为失血而模糊的大脑,彻底清醒了过来。

        简单处理完伤口,他没有急着打开那个文件袋。对他来说,相机里的东西才是最直接的证据。

        他走进暗房,锁上门,打开了红色的安全灯。

        走进暗房前,他先把老相机搁在工作台上,接上充电线。

        热靴上那颗闪光灯是他自己改的:拆了两台旧闪光灯的电容并联,亮度是原厂的好几倍,代价是每闪一次,得等上八秒才能回电。八秒,在街头打架里长得像一辈子。

        所以他很少真的按下去。大多数时候,光是举起相机,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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