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怡君的肩膀稍微放松了一点,可是还是没有说话。
季衡看着她。
一秒,二秒,三秒。
她的帐很薄。可是在那些浅淡的字之间,季衡看见了另一种东西。不是她的罪,是她承受过的。那些东西不写在她的帐上,而是像一道一道的刀痕,刻在帐的边缘:
婚後第二年,第一次被打。
婚後第四年,怀孕七个月时,被踹下楼梯。
婚後第六年,带着女儿逃到庇护所。
婚後第七年,前夫找到她,持刀刺了她十一刀。
她活了下来。前夫以杀人未遂起诉,一审判十二年。
二审,高等衡平院刑事庭,审判长宋怀仁。理由:「被告犯後态度良好,深具悔意,仍有教化可能。」改判七年。
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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